自由 更新日期:2008/11/15

〔記者阮怡瑜/田中報導〕日前有媒體以大篇幅報導,指稱省電燈泡並不省電,引發燈泡製造業者不滿,14日出面反駁,並現場測試,讓數字說話,證明省電燈泡的光效較一般燈泡高出3到5倍,而一顆可用6000小時的省電燈泡平均也能為民眾省下1600多元電費。

 

以生產各類燈泡、燈具為主的彰化縣田中鎮川石光電科技董事長葉昭欽表示,媒體引述「專家」的話表示,「省電燈泡只比愛迪生發明的鎢絲燈泡省電一點」,這是相當荒謬、不負責任的說法,不但誤導民眾觀念,也對業者造成傷害。

 

葉昭欽為了證明省電燈泡與白熾燈泡(鎢絲燈泡)光效的差別,現場進行光率測試,結果顯示,60瓦的省電燈泡,功率高達3600流明/瓦,60瓦的白熾燈泡,功率僅約為750流明/瓦,前者是後者的4.8倍。他反問說,這樣的倍數,叫做「省電一點」嗎?

 

他進一步舉例,23瓦省電燈泡的亮度等於100瓦的白熾燈泡,前者的售價約為100元,後者約為10到20元,但前者的使用壽命高達6000小時,後者的使用壽命卻僅約1000小時。

 

他說,兩者的瓦數差了77瓦,若以同樣使用6000小時來計算,省電燈泡足足省了46萬2000小時/瓦,換算成用電度數,則是462度,而以一度電3.5元計算,一顆可用6000小時(250日)的省電燈泡,可為民眾省下1600多元。

 

葉昭欽表示,目前國內每年省電燈泡的使用量高達2500萬顆,顯示許多民眾已習慣使用省電燈泡,媒體不夠全面與完整的報導,造成的產業傷害姑且不提,另一方面也造成民眾混淆與疑惑,若有民眾為此又花大錢更換燈具,豈不又多花冤枉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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